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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为何总出乱子?

2010年8月19日 9:53:00 点击率[0] 【 我来说两句( 0)

核心提示:严格完善、行之有效的《选举法》,无疑是打击“选举病”、保证选举结果公平公正的最有力武器,而在这方面,我们显然还有所欠缺。 据《新京报》报道,7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饶乐府村举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唱票后,村民发现两位候选人得票总和比有效选票总数少了52张,由此

 严格完善、行之有效的《选举法》,无疑是打击“选举病”、保证选举结果公平公正的最有力武器,而在这方面,我们显然还有所欠缺。

  据《新京报》报道,7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饶乐府村举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唱票后,村民发现两位候选人得票总和比有效选票总数少了52张,由此质疑选举过程,请求公开验票。遭拒后,村民围住村委会大院,并追至京周公路,欲阻止民警带走票箱。最终因阻断京周公路,多位村民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和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

  村委会直选这种模式已经施行了12年,这种“民选当家人”的模式,确实收到了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的显著效果。但12年来,一个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由村委会选举惹出的乱子年年发生,从来不断。这些乱子主要出在什么方面?总结起来无非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候选人涉嫌贿选,搞“黑金政治”;二是选民缺少“认输”的心理准备,一旦自己推举的候选人没能当选,便无法接受;三是上一级党政机关不甘放权,总想偷偷伸只手出来左右选举结果。

  为啥总犯这种不正常的“选举病”?有人归咎于我们农村地区选民的民主意识不强,不懂得如何去行使正当的选举权。这种论调,个人觉得属于以偏概全。其实,上述“选举病”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说到底,再高明的选举,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满意。有得利满意者,也有失利不满者,为摘取胜利果实,不同利益群体间互相角力,搞一些“小动作”,也符合人之本性。所以说,存在“用不正当手段去左右选举结果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如果没有这种现象倒不正常了。

  但选举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行公平和民主的理念,如果任由“选举病”丛生,也就失去了推行民主选举的初衷了。既然前边说了,“选举病”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和地区都存在,那么治这个病时,便不妨借鉴一下他人的经验,它山之石,也许可以攻玉。事实上,说起来还真没发现他们有什么花巧活儿,最有效的药方子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依法规范选举。

  任何选举行为,都要符合《选举法》规定,一旦超出法律,就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格完善、行之有效的《选举法》,无疑是打击“选举病”、保证选举结果公平公正的最有力武器,而在这方面,我们显然还有所欠缺。 1998年,凭借一部“粗放型”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袤的农村大地便进入了一个村官直选时代。但必须要承认的是,这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一部方向性的法规,未来,必须要有一部可切实操作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做指导,才能确保由选举所产生的各种矛盾都能依法得到解决。

  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立法究竟有多么迫切和重要?从房山区饶乐府村这起由选举惹出的乱子里,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直观的结论:莫明失踪了52张选票,可选举结果却依然有效;村民对选举结果不满,聚众拦票箱,但被抓的理由却是“扰乱交通秩序”,还有比这更别扭的理由吗?还有比这更让人难以理解的选举吗?可竟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去规范。由此可见,缺少法律监督和规范,村委会选举出乱子的事件还会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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