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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试行网络举报信息处置机制

2010年8月4日 14:55:34 点击率[0] 【 我来说两句( 0)

核心提示:重庆市检察机关专门制定该《办法》,是为了建立一条快速处置网民在各大网站的举报、控告、申诉线索的“绿色通道”,做到规范、有序

 “出台《网络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处置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是我市检察机关结合新形势拓展举报线索来源渠道的一种探索,是我们紧紧依靠广大网民开展反腐工作的尝试,是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的一种新举措。”7月21日上午,在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副检察长雷万亚发布了该院出台《网络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处置试行办法》的消息。

  据介绍,重庆市检察机关专门制定该《办法》,是为了建立一条快速处置网民在各大网站的举报、控告、申诉线索的“绿色通道”,做到规范、有序。该《办法》共有19条,具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明确规定将各大论坛的举报信息作为重要线索来源。《办法》将各大论坛的举报信息作为案件重要线索来源,全面、详细地规范了对网络举报、控告、申诉的收集、处理、回复工作流程,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确保网络举报、控告、申诉线索的有效收集、及时分流、有序处置。二是确定专门机构(人员)从事网络举报线索的收集、处置工作,明确要求每天对互联网进行巡检。三是对于网络举报线索进行回复,即属实名举报的,由相关承办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回复;属非实名举报的,应当由相关承办部门报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同意后,将处置结果和回复建议告知网络信息管理机构(人员),适时进行回复;对于虽属于实名举报,但网上关注度高,仍需在网上进行回复的,经相关承办部门报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同意后,将具体回复内容交由网络线索处置机构(人员)进行网络回复。四是开通网上举报线索快速流转通道。《办法》规定,对涉及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的舆情,转举报中心按举报线索流程分流处理,并同步抄送职务犯罪侦查局及时处置,从而使侦查部门能够最快了解线索,进行初步筛查。

  另悉,这条“绿色通道”将于近日开始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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