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检察与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是该院近年来为拓宽民行申诉案源、提高民行申诉质量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对民事、行政裁判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但不少群众对这一法律救济渠道不够了解,致使检察机关民行案件的来源不宽;此外,一些申诉人对民行案件的抗诉条件不太熟悉,导致检察机关受理的民行申诉中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立案标准。而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提供者——律师,其在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成为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在联系机制的运行中,律师及法律服务者们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民行申诉及时转交我院,并为当事人提供申诉代理服务。今年以来,由律师及法律服务者提供的民行案件有效线索已达10件。
同时,联系机制的建立,还使“成案率”、“息讼率”显著提高。对于正确的裁判,律师以第三人的身份从专业的角度讲法,申请人往往更容易接受,大大减少了“累诉”现象,从而取得了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和社会“三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