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当初的生意,回首两年多的诉讼过程,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总经理张堪勇至今懊悔不迭。
2008年初,通过华夏银行[10.89 -1.54% 股吧 研报]介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旗下的河北中储物流中心与河北商人曹连英做生意,每月月初曹连英用金鲲公司的名义出售2000万元的铁精粉给中储,月底再由河北奇石麟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奇石麟)加价3%买回去。其中,金鲲公司为曹连英全资拥有,奇石麟公司的90%股份则为曹连英、李永平夫妇共同拥有,两家企业均主营铁精粉生意。
为防范风险,河北中储坚持要求每月一签,即先与河北金鲲签购买协议,同日再与河北奇石麟签下销售协议,同时要求曹连英保证货场内存有足够2000万元铁精粉,并派驻场人员监管,确保场内库存的铁精粉货值不低于借出去的资金数额。”之前的6笔双方合作得顺风顺水,河北中储在月初付出2000万元,月底顺利从奇石麟收回2000万元的货款和60万元的价差,依法完税后,还有资金收益。
2008年6月底,受金融风暴拖累,曹连英无法如期从钢厂结账,奇石麟也就难以如期支付本息,曹连英希望延期半个月,并安排奇石麟公司支付“违约金”。7月初,曹连英要求改变交易习惯,即河北中储先开下一轮2000万元的支票,待验明真伪和存款余额后,奇石麟才偿还上一轮本息。河北中储意识到曹连英的资金出了问题。为确保资金安全,用计“暗度陈仓”。
2008年7月10日,河北中储给河北金鲲开具一张2000万元的支票,按照“倒账”流程,顺利地从河北奇石麟拿回2000万元,然后马上把账户的钱转走,让支票成为空头,接着又将支票挂失。“我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用这种方式拿回自己的钱,然后不跟她做生意了。我们把货场的人撤走,货一直是她的,还在她手里,她也没有损失”,张堪勇在接受采访时说。河北中储没有拿货,与河北金鲲的资金关系也互不欠账,但遭遇“空头支票”的曹连英,以河北中储诈骗为名向石家庄市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将张堪勇和财务经理带回调查,最终认为不构成诈骗,建议曹连英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